更新时间:2022.07.25
检察院监督立案程序如下: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 检察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
检察院办案流程的规定: 1.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侦查。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 3.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刑事程序: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而制定。
检察院问话办案程序如下: 1、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3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 1、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
(一)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二)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三)核查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四)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五)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快速起诉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保障你诉讼权利,如果不同意可以提出异议。速裁程序是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更加简化,是建立在当事人认罪、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对证据材料也没有意见,整个诉讼流程更加快。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程序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