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工伤保险一般可以按原单位每月支付的费用补偿原工资和福利不变的费用。通常停工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是严重伤害或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工人评估残疾水平后,应停止支付原始待遇,并按照本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
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
云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
云南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人数*天数;交通食宿费=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费;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等。
可报销的工伤医疗费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
去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医保业务管理中心。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
云南医保报销中农村补偿比例为镇级70%,安宁市级50%,昆明市及省级30%,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000元。 1、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镇级100元,地级市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
云南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器具辅助费用。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药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经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之后,工伤职工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有两种:一是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二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社保机构报销需要携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方法: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