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如下:医生或医疗机构必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生或医疗机构行为存在过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分支机构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应当由该外国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5)停止违法行为 (6)撤销违法决定 (7)撤销违法的抽象行为 (8)履行职务 (9)纠
医疗机构注销情形如下: 1、因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医疗机构自身原因,不再开展医疗业务的; 2、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 4、医疗机构歇业; 5、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 一、医
不属于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
医疗事故免责情形如下: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 (5)恢复原状; (6)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免责的情况有:1、紧急情况下采取医学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2、因为特殊体质导致医疗意外,如青霉素过敏;3、超过如今的医疗水平;4、没有过错而造成血液感染;5、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6、不可抗
首先,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该规定常见于患者在院期间自杀等情况的抗辩事由,此时要判断患者自杀前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安全防范义务,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其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
医疗过错不构成损害医院免责的情形有: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患者一方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