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在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案件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
仲裁庭应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审理,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般来说仲裁庭开庭完成之后,会在45日之内收到相关的裁决书。如果双方在收到裁决书之后对裁决书有所不符的情况的话,可以在15日之内起诉到相关法院,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什么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仲裁结果十五天之内可以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其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起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则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有是其他正当的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取得裁定。律师建议,劳动仲裁听证结束后,当事人应积极和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能更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当事人也
仲裁开庭后,在仲裁裁决前要先行调解,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依法送达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