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危害后果被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人是被胁迫或诱骗而违法的;行为人向行政机关自首的;或者行为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是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行政处罚无效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具有明显瑕疵或具备法定无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违法行为人主动消减其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人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被诱骗违法的;违法行为人坦白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行政处罚无效的法定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或者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以及明显不当的。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中国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承办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1、以欺诈、胁迫手段进行的民事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的情节有违法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