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诉讼时效适用中止。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解决方式为: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诉讼时效中止。
下列原因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
行政诉讼不适用时效中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有时候,公民或者法人会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诉讼,也就是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这时候,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这样的合理规定是保护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体
行政诉讼时效没有规定中止的情形,如果遇到了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当事人可以在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消失后的十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是否予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的能够中止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公民自身的原因而耽误了起诉期限。有上述情形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 月届满的制度。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在耽误法定期限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消除后,在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 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 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两种,第一,若是经过行政复议的,必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逾期满十五日之日起诉;第二,若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