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
法律对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最短或最长期限的强制规定,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任何长度的期限都是可以的,除了约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之外,双方也可以不约定固定期限,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以以完成某一任务为期限。
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存在的区别有: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诺诚合同是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诚合同可以是要式合同也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主要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其他法定的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主要是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要式合同是指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特定方式订立才会生效的合同;非要式合同是指不要求采取
草签合同与正式合同的区别: 1、内容不同:草签合同一般只列出必要条款,比正式合同简单得多,正式合同规范更详细; 2、法律效力不同:草签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形式和内容不违法,一般都是有效的,就应该履行合同。与正式合同相比,证据力稍弱,法官
保管合同不是诺成合同,而属于实践性合同。诺成合同仅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方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双方就合同达成合意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是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双方签订合同不一定会使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在于:1、两者产生的原因是不同的,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重大误解或者是一方显示公平以及是由于欺诈胁迫,而无效合同则是因为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如下: 1、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和欺诈,胁迫和不损害国家利益,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2、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 3、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合同: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法律允许根据情况予以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如下:1、适用范围不同:终止合同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解除合同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终止合同没有溯及力,解除合同有溯及力;3、权属不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可以转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