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1、按照规定连带之债被分为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还有一种就是因当事人约定而产生,不同的情况产生的连带之债是不一样的。 2、连带之债发生另一个依据是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种类包括: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而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有下列类型: 1、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不真正连带债务。 4、因合
连带之债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
连带之债的特点如下: (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
两者的区别有: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 1、定义不同: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 2、责任比例不同:按份责任是按照已经定好的比例来承担,连带责任是可
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有以下四种: 1、责任要求不同,责任对原因没有特殊要求,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没有区别,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造成的; 2、责任的效力不同于按份责任的效力,只有权利人和责任人之间的效力,每个责任人只对自己的责任份额负责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是,合同之债是因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变化的,而侵权之债是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并且违反合同之债承担的是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违反侵权之债承担的是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简单之债的标的无可选择,而选择之债则可在数个标的中选择履行。两者区别主要在于: 1、简单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的一种,比较简单、明确,当事人不容易发生歧义;而选择之债的标的有数个,只有在有选择权的一方行使选择权后才能特定,相对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合同之债是因合同的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变化的,而侵权之债是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 2、违反合同之债承担的是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违反侵权之债承担的是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的条件: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连带之债的个别免除需要以下条件:债权人免除债务要有意思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要向债务人表示,这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