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律师会见看守所应在48小
不能在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不得监听,是不能派员在场的。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最终确定有罪,此时监狱在押罪犯集罪犯和犯罪嫌疑人两种身份于一身,为了保障控辩平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1、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
律师在会见嫌疑人的时,不影响其正常通话。但是,作为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不能违法以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后会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但仅限于必要事项,并非所有案情必须告知委托人,而且部分案情在侦查期间可能因案情需要保密的,是不能告知委托人的。但是侦查律师可以向犯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自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直到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律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辩护律师即可持三证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三证是指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
无论是拘留阶段还是逮捕阶段,律师都可自由地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包括: 1、律师可以直接、单独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必经过侦查人员批准或同意,且侦查人员不在场;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时间不受侦查人员安排和制约,完全由律师根据自己的时间决
委托了律师,把犯事的嫌疑人捞出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关于“律师捞人”,一般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律师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证据和法律意见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