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离婚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1、一般情况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2、离婚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有:第一,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第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等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并且属于该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人民法院审理以下案件会应适用特别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符合: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展开来说就是指:1、清楚:案件事实已查明清楚,证据收集确实充分;2、认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主动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或者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供认不讳;3、同意:被告人同意适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包括: 1、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2、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虽不符合前一项规定,但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简单的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被告人罪行较重的,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适用公开审查程序的案件种类包括:对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等刑事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适用公开审查程序,但下列情形除外: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申诉人不愿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