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征地听证程序的主要内容是: 1、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并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2、经办机构提出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意见; 3、当事人进行质证、申辩; 4、最后陈述; 5、听证结束。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 (二)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三)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并可以出示无违法事实、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为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事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当事人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听证首先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开始,介绍出席人员;接着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提出理由、依据和有关材料及意见;然后是当事人进行辩论,提出意见;在做完最后陈述后,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在行政处罚中,具体的听证程序是先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会,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各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为: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征
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主要程序是: 1.破产宣告:所谓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同时可发布公告。公告是人民法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各方简要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听证的程序是: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别的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程序为:先由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的申请;然后由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再正式进行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在制作听证笔录后,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一项行政决定之前,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参与并发表意见的机会;或者在行政机关的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有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不能片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