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时,会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标准如下:日常活动能力略有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交能力稍有局限。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抢救费、鉴定费等。
交通事故十级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残疾系数以及当地水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 4伤残等级 4.1Ⅰ级伤残 4.1.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
第一,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情况下在治疗终结后的3个月到6个月鉴定为宜。 第二,建议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定。 第三,需要根据鉴定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误工五个月左右。具体如下: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我国的认定等级标准一共分为十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其中第十级是最轻的一级。认定的标准是:日常生活部分受到限制、学习工作能力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社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