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2
一般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那么机动车一方被认定为无责的话,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这种情况一般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等等。
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
按法律规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
有,在交通事故中,作为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并不以所承保车辆有过错或责任为前提。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强制险的责任限额一般是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残疾赔偿金限额110000元。剩余的部分由自己购买的商业险进行赔付,不够的由当事人自己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主次赔偿责任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作用以及严重程度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中无责的一方也需要赔偿的情况只有一种,即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但是如果非机动车是故意的,则不用唱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无责任交强险会在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机动车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承担的是无过错的赔偿责任。故无过错方的交强险承保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