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5
法院阶段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规定有: 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2、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以当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32条对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
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是可以拒绝指定辩护的。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或者也可以由法院依法再次为其指定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严格称呼,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只有判决生效认定有罪,被执行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4、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审判阶段能把起诉书给被告家属。但是前提是其家属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会将起诉书给辩护人看。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之后,应该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把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副本最迟在开庭十天之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之前,审
一、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二、可以了解案情及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可以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 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同时向法院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之后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法院一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