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就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及实行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的地方,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法律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当事人既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也允许当事人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及实行集中管辖和交叉管辖的地方,可以异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诉讼判决进行上诉的,如果是有特殊情况的是可以口头提出,但是一般情况需要书面提交上诉状。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必要情况下可以。行政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当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符合口头起诉条件时,需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笔录记入、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实现口头起诉。
行政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最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涉及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进行撤诉,但要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
行政合同案件适用行政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行政拘留是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诉讼事由的规定,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
对于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这是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为人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