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我国法律规定留守儿童监护人是父母。但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
如果是双亲留守儿童:父母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由其他近亲属监护;如果是单亲留守儿童: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由另一方监护或者其他近亲属监护。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
留守儿童监护人应按下列标准认定: 1、若父母健在,且无法定撤销监护事由的,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仍然归属于其父母; 2、若父母将子女托管他人的,受托管人应当对托管的未成年承担监督、管教等责任。 有《民法典》第26条、第27条关于监护人的相关规定作
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一般为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他们的监护权都不会被改变;但如果父母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他们是有权利将他们的孩子托管他人的,而受托管人就对被托管的孩子有监督、管教的责任。
在我国孩子的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般包括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父母以外,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担任法定监护人。
未成年的合法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并不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