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是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其他审理方式为补充。 (1)书面审理方式。所谓书面审理,就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为依据,不再进行当面调查和对质辩论,直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
行政复议不服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对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未作出决定的,复议期限届满时,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其余复议需要相关材料。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
行政复议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和转送申请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5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
行政复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复议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