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但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时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在办理工作交接过程中,在工作交接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为“辞退”,并让单位盖章。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为离职的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求用人单位开具: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