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军人离婚的具体注意事项: 1、一方为军人,一方为非军人的,离婚时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军人结婚报告需要介绍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恋爱过程,有些部队需要在恋爱报告中注明对象的政治情况,居民身份证与常驻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本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女方
军人作为特殊职业,在涉及离婚问题时是有法律限制性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同时司法解释有规定,军人离婚需经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开具证明材料。
军人离婚要注意如下问题: 1、一方为军人,一方为非军人的,离婚时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
军人离婚时的注意事项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军人离婚时注意事项是: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除军人有重大过错外,应当征得军人同意; 2、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起诉两种方式离婚; 3、军人离婚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再婚老人离婚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 2.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 3.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
离婚时应注意提前掌握对方名下的全部财产情况并注意搜集、留存好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过错及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以最大可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应注意提前掌握对方名下的全部财产情况并注意搜集、留存好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对方存在过错及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以最大可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非军人和军人离婚,是受到法律限制的。非军人一方向军人提出离婚的,其限制是: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
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以及一次
军人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如下法律问题: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2、现役军人离婚的,一般应由其上级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