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顺序应当按照遗嘱内容确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且丧偶儿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代位继承人和丧偶儿媳应当同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成遗产。同时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一般会优先于代位继承来适用。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并且只有法定继承才可以发生代位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因此遗嘱继承必然优先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第一,是转继承权必须是在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为代位继承了; 第二,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为限; 第三,如果已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
"代位继承:某A是个老头,他有一个女儿小B,他的女儿,有一个儿子小C,如果正常情况下呢,A死了,应该由B继承,但是不幸的是,B出了车祸,比A先死。然后A死了,本来应该由B继承的,现在就由B的直系晚辈也
(1)继承发生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亡。 (2)继承的主体不同。转继承中的转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转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与被继承人死亡,后代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而且只有法定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遗嘱继承必须优先于代位继承。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两个概念。转继承实际上发生了两次继承。因为转继承意味着第一次继承已经开始,但继承人在尚未取得遗产时死亡,此时他的原因取得的遗产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例如爷爷、父亲、儿子三代人,爷爷首先死亡后,父亲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但父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