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1.行政赔偿之诉环境行政赔偿之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环境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
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诉讼的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答复、拒绝答复的行政行为等。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范围如下所示: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是执行行政职权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0年,起算点是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20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行政相对人的不动产权利的保障。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诉讼时间是四十五日内审结。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
一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在损害公共利益时,才可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 二是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类案件,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还可以根据实践的发展稳步拓
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 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
(一)法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审理的案件为第一审行政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3、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者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二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具体有以下几点: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4.国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