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房屋行政强制拆线的申请、审查、听证组织、批准、证据保全和执行。强制拆迁的条件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并送达当事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超过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搬迁的;拆迁人已经补偿的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提供房屋周转的
对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的具体听证程序: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进行公布;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制作听证笔录;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被征收土地人一定要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
(一)、业务解释: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
(一)、业务解释:拆迁听证是指房屋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有关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
、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
强制拆迁时要走的八个程序具体如下: 1、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3、决定书要载明下列
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前提是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能是本地村民在集体划分的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这时候村民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项证书,也能作为申请拆迁补偿的证据。但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产权房
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当然有权强制拆除。因此,被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无权向行政机关主张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损害个人人身权益的行为,这时候所有权人当然有权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