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对股权转让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要看情况。如果股东是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公司法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合同被撤销之后,未经其他股
未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股东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告知其他股东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合同撤销后,未经其他股东半数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人合性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人合性公司。当股东准备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能够优先购买。
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主要条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 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合同被撤销之后,未经其他股
公司对股东向外转让的股权一般是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