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有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
防止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需要经营者了解法律,并加强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防止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
对于银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情节等因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可以并处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被处罚的银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以及其他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亦作了相应的禁止和制裁的规定。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制商品流通,限制正当竞争的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的损失按对受损失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例如拾得1000元的,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根据我国反不当竞争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反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相关部门反对行为人实施违反商业道德竞争行为,反对行为人实施不法限制竞争又或者是实施垄断行为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并且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应该遵循诚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释义: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规定的商业秘密必须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要具有秘密性。二、商业秘密还要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即获取后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三、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了运用反向工程获得的商业秘密并不构成侵权。四、对侵犯商
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给被侵害的经营者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广告。 四、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七、诋毁他人商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处罚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给被侵害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