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法是: 1、在商标局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驰名商标的其他保护方法。
对驰名商标有下列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在保护期限10年内都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如10年期满未续展,则只能按照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 1、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2、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如下: 一、根据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识; (二)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 (五)商标驰名的其他
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的方法: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防范驰名商标侵权问题。对于商标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认定时,应当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处理。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申请,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恶意抢注方面的保护,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制定特别制定进行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
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有持续使用的一段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保护:被依法认定是驰名商标后,持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再作类似、相同的商标申请的,不予注册且禁止注册。
驰名商标保护的年限是为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期限届满后,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有: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
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驰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 3、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按照注册驰名商标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
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我国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侵犯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