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履行地管辖权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1、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等。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
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合同纠纷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牵连地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2、牵连地一般是指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等
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未实际履行但约定了履行地的,按照约定;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确定。
当事人若与他人因劳务合同产生纠纷,则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一般是具有管辖权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履行地是有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的管辖地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