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所谓不相同是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公开使用过,可以认为这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
不授予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相关的科学发现;疾病的诊断以及治疗方法;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动物、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1、新颖性。该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具备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记录。创造性,是指与
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实质要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的实质条件是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
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是: 1、实用新型属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申请人具有申请授权的资格; 5、其他条件。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一、本质不同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二、特征不同 1、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指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合一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是: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