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
工伤,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或者在生产劳动中因工负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员工因工作遇到事故、或伤害或因特殊岗位患职业病,需停工接受治疗的,在其停工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员工在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原数按月的发放给员工。一般停工留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会让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的支付周期通常是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待遇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使有特殊情况允许延长,最多也只能再延长12个月。
公司员工工伤这样处理:1、及时将员工送至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并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告,记录工伤发生情况;2、由单位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伤残证的待遇如下: 1、国家对具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补助,有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
工伤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
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以下几种做法: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原因或者患职业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其停工留薪期内,企业不得改变其原工资福利,且应当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工伤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计算。这里所说的“原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者在
拖欠工资的处理: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追讨工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此外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结果,还可以去法院申请
拖欠员工工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
员工工资拖欠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1、自行找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 2、协商无果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