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债务免除的性质是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为是无因行为,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债务免除都有以下特点: 1、债务免除具有无因性、不要式性、单方性、无偿性; 2、债务免除自意思表示到达债务人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3、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
债务承担的特征如下: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 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
被继承人债权的范围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意外的合法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
债权人附随义务的法律特征如下: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4、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
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有:当事人是婚姻双方;财产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只对婚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 (一)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三)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四)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债务人财产的具体范围包括: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1)、从两个债的关系而言,没有主债不发生从债,反之,没有从债也就无所谓主债。 (2)、从债的产生或存在必须以主债的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从债当然不生效力。 (3)、主债变更、转移或消灭后,从债通常也要随之变更、转移或消灭。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物也包括某些权利。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的利益的权利。财产权的特征与市场经济一致,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市场主体一律平等,财产权的特征也就是人人平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