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包括书面申请以及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六十日,而复议机关要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后,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下列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服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或者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在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相应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当事人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
行政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二)被申请人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人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申请行政复议时要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适格;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其申请期限在有效的期限之内;并且其申请的复议机关有管辖权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有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等。
行政复议申请书寄到哪里取决于行政复议对象。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寄到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寄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