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现行刑法对破坏选举罪立案是这样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定破坏选举罪。
破坏选举行为,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国家的政治生活。破坏选举的立案标准:用各种办法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选举的;暴力殴打选民,造成人身伤害,捣乱选举场所秩序;用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要挟选民的行为;散播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干扰破坏选举;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二.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
中国刑法破坏选举罪的立案标准: 1、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2、伪造选民证、选票等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 3、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破坏选举罪立案规定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二)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伪造选举文
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 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等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
破坏选举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况。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
破坏选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况。 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