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国家赔偿追究责任的方式一种是进行追偿,另一种是进行追责。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1、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2、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
侮辱国旗、国徽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责任追究包括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上述责任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犯罪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进行起诉。
刑事和解后还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宽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对于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受害人履行国家赔偿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支付赔偿金,另外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除了这些之外,其余的都不属于国家赔偿的方式。消除影响,不属于赔偿方式,属于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
民事赔偿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凡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不能抵消刑事责任。所以民事赔偿并不影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力度可以作为一般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的,这样受害人就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和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然后提交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查证属实后,就可以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了。
刑事和解后还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
刑事和解后对于犯罪行为人还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追究了刑事责任还承担民事责任。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此情况下被告需要同时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