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案情重大或是难以解决的,有几率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案件,通常基层法院会选择进行移交,移交的程序是首先由基层人民法院在案件期满的15天之前申请移送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需要在十天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在同时
撤销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该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该撤销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该要立即释放,不能久押不放,释放,还要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刑事撤销缓刑听证程序是: 1、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撤销缓刑的; 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 2、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刑事案件一审上诉程序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是直接在第一审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一审人民法院需要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是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时第二审的惹您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三日内将上诉状交给第一审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为: 1、提出法律草案;审议立法议案; 2、立法议案的表决通过; 3、公布法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
一个刑事案件从批捕到开庭中间的程序包括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适用的案件范围: 1、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犯罪的案件。 2、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对中国国家、组织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 3、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在中国领域内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
人民检察院决定了抗诉之后,应该由审查起诉的部门出庭去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该将抗诉书的副本,报送到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认定,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定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去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拘留后的程序: 1、对于需要进行逮捕的,在其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对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需要进行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手续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 3、对
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有:查阅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宣读法庭规则,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待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