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车主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形下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1)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
雇车车祸负责划分,具体如下: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
驾校学员出车祸的,原则上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而教练员在履职行为中,造成损害的,则应当由驾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法律也规定,如果学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或教练员是故意的或有重大过失,应当与驾校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当事人坐别人的车出了车祸,应当由造成该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负责,当事人作为乘客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
拼车发生车祸的,如果属于对方车辆的责任,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拼车司机的过错,拼车司机应当对搭乘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拼车司机是无偿搭车情况的,除拼车司机存在过错外,应当减轻拼车司机的赔偿责任。
当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以下顺序: (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3)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
对内,试驾者和汽车销售商都应当适用侵权法的规定,按过错大小确定责任;对外,则应当由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在确定试驾者与汽车销售商责任大小时,应审查汽车销售商在试乘试驾活动中有无过错。应当适当平衡利益与风险。根据权利与义务相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责任方对车祸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
一般情况下,公车私用出车祸应当由单位负责赔偿。 因为单位工作人员公车私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仍属于履行职务,所以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
拼车发生车祸的,如果属于对方的责任,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拼车司机的过错,拼车司机应当对搭乘人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拼车司机是无偿搭车情况的,除拼车司机存在过错外,应当减轻拼车司机的赔偿责任。
视情况而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