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但是必须执行完最低服刑期限制,不得无限制减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而被减刑的,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服刑四年后能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20年可以减刑的情形有: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
假释犯是不可以申请减刑的。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累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但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想减刑,应当满足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我国法律规定死缓可以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能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死缓可以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无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报最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服刑两年后可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的减刑相对应,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