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
缓刑犯一般不可以构成累犯。累犯一般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但判处缓刑时,原判决的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
缓刑期间犯案不是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的主观条件为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缓刑犯一般不可以构成累犯。累犯一般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但判处缓刑时,原判决的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
累犯不可以判缓刑。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判缓刑。
缓刑犯是不可以构成累犯的。累犯的认定条件有: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二
累犯不可以缓刑。一般情况下,累犯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后的再次故意犯罪,表明犯罪人具有较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对累犯应当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而缓刑适用于对社会危害较小,并且情节较轻的犯罪分
缓刑制度不能适用于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或者赦免后五年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或赦免后,犯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和犯罪
对累犯不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认定为累犯后,只能执行实刑。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