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2015年7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才明确规定,此类案件可以刑事自诉,当事人可以去执行法院所在地法院立案。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量刑处罚规定如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 1、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义务人; (2)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3)执行义务人有执行判决、裁定的能力,即执行义务人有可动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能力; (4)造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是构成此罪不判刑的情形有行为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的等。一般情形下构成此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有能力执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有具体的量刑标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标准: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标准作为自诉案件处理,不合理之处甚多。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后,虽然将其改为了公诉案件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刑金。 本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应这样量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应的判刑规定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