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一般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 1.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2.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学校领导、
满足下列要件,可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即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侵害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
符合以下要件可以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主体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犯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我国刑法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立案标准:1、致使事故后果扩大,增加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增加一百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2、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在事故抢救时擅离职守或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转移藏匿
安全生产事故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相关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安全设施及各项功能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若存在隐患,在员工或相关部门提出之后,是否有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对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若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是否有产生严重的伤
安全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如下: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