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是在主要法律问题已经解决,行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业已确认的情况下进行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赔偿数额问题可以与原告协商,如果
行政诉讼二审上诉人的应对方式为在法定期间内上诉。法定期间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上诉人提起上诉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比如上诉状等。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果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该法院提交上诉状,和能证明自己的主张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在行政诉讼中有关第三人进行上诉的方式如下:自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或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满足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条件,第三人才有权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
首先写明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电话。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一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其次要写明案由。再次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上诉人签字,写明日期。
上诉指的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只要是对于第一审的判决不服就可以上诉。必须要写上诉状的,写明具体的理由依据等。上诉时,向上级法院或者
行政诉讼调解是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能协商一致的就不再进行审理;调解不成的继续审理。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被告应诉的方式是: 1、行政机关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答辩状等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应该收集相关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机关应该按时出庭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