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被上诉人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上诉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
被上诉人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上诉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参加诉讼或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参加。《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欲参加诉讼的,可以通过主动申请参加诉讼或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参加。《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提交的上诉状中应当包含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案由、所不服从的裁定、诉讼请求以及可以支持该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一)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
行政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上诉的,所提交的上诉状中应当包含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案由、所不服从的裁定、诉讼请求以及可以支持该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