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外祖父母。其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与被继承人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前三个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后三个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前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判定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女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兄弟姐妹,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以下规定: 1、依法履行了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相互继承; 2、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因收养关系成立而不视为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存在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有代位的。 但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且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