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难度很大。 1、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 2、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情形的,还是可以取保候审
对于已经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逮捕期限届满后,案件仍然需要侦查的,需要取保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批准逮捕期限是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给予批准指令后,公安机关需要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指令,其实也就是立即执行。执行情况要及时上报到人民检察院。如若人民检察院对于逮捕申请给予不批准的指令,人民检察院应当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特别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伸一日至四日。对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勾结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批的期限可以延伸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同意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同意逮捕或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中国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所制作的书面决定。司法文书的一种。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及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依法应予逮捕的,由检察长决定批准逮捕,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在拘留后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特别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伸一日至四日。对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勾结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批的期限可以延伸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同意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同意逮捕或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
被批准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2、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