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如下: 1、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2、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3、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4、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公安机关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规定,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机关,让其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接案件。
刑事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如下: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下列相关人员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 1、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2、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二)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是: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检查是执法人员检查人身或者在特定场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检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检查人员不能
自诉案件的程序,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
刑事案件假释及其程序是对于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的规定,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迁居或者离开
刑事自诉案件侦查程序:1、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立案标准,不同的标准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具体罪名,可以参照每个刑事案件的具体立案标准,包括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犯罪程度等。一般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程序:公安机关认为应该拘留的,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送到看守所
刑事再审程序启动条件为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2、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3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原判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可以撤案,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
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不立案。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