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设限的是公司的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具体的股东人数只需要符合上述范围即可。但半数的发起人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并且所有股东都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发起人符合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不同点: 一、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 二、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凭证不同。 三、股权转让存在差异。 四、股东知情权
适用股东有限责任例外的条件 1、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2、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权利相关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3、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件是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 4、股东有限责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二、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件是公司股东实施了滥用法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但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人数是有限制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且发起人中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司类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
控股股东的重大影响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这样需要特别表决的事项若是没有控股股东的同意,则不可能通过。股东变更应当进行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但是股东之间的转让不能行使。因为其没有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应当承担下列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
对于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的责任是: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