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2
股东虚假出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 2、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 3、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的规定: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的限制;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 3
股东未出资对公司应当承担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于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缴纳足额出资的,其他发起人应当根据发起协议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责任: 1、货币出资的支付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全额缴纳给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差额补足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 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
不可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
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分为内部股东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股东内部转让只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股东外部股份转让需经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分为记名股份转让和非记名股份转让。根据《中华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同时也规定了股东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需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是特殊形式。《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
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是: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 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条件限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