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安部督办案件退侦的处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 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
一般不可以。由公安部直接督办的案件是属于全国性的大案要案,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对全国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或者涉外案件才能公安部直接督办,因此一般不能取保候审。
1、公安经侦部门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属于一个专门的侦查部门。具体就是:组织、指导、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
公安机关应当对退回的调查案件进行补充调查。补充调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调查和补充案件部分事实的诉讼活动。
退还公安机关侦查就是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话,只能等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相关结果。如果补充侦查两次都未获得检察院的审核,认为证据不足的话,那么检察院将会做出不起诉的相关决定。
退回经侦案件办案程序是由公诉机关作出审查的决定,然后将案件和审查的决定都一同移送给公安机关,来进行补充侦查。主要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实际上可能就不符合审查起诉的条件了,所以必须需要再次的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救济途径: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若是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