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在于:债权是民法上的权利,债务是民法上的义务。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存在。钱是债权人的,借钱的是债务人。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债权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民法通则中债务的产生原因可分为合
连带债务是基于同一原因的债务,而非真正的连带债务是基于同一法律利益的债务。在发生原因、目的等方面,连带债与非真正连带债有所不同。连带债务是指两个以上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连带债权或者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不真实的连带债务是指基于不同债务的原因,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连带保证人在其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义务。债之关系本质上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与此相对应,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
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在按份之债中,任一债权人接受了其应受份额义务的履行或任一债务人履行了其应负担份额的义务后,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均不再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之债中,连带债权人的任何一人接受了全部债务的
关于夫妻连带债务保证贷款所涉及的利益问题是非常的广泛的,其中有一个典型的问题关于夫妻债务是归于一起偿还的仍是连带清偿的,这关系到夫妻俩人的合法利益问题。 在出现这两种情况时,可以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想法; 二是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连带债务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每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均负有履行义务,实际上相当于以全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担保债务履行。 连带债权的各债权人共享同一债
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