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8
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需要看受害人伤情和交通事故的损失。责任方除了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外。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
交通事故导致车内人员死亡,交强险只能赔偿他人的损失。 因为交强险只能赔偿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双方同等责任,己方损失由对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确定是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可以根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交强险理赔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归责原则主要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有没有责任,交强险都会进行赔付。但是这个赔付是有限额的,且如果存在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况的,交强险是可以不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理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定责如下: 1、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和现场调查。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警到达现场后
无偿搭乘的乘客,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形,即善意搭乘和恶意搭乘,恶意同乘情形下,恶意同乘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善意搭乘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因为善意同乘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负伤时,车辆所有人虽然没有获得利益,仍负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计算方法是: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责任限额乘1减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等于应负赔偿金额乘1减免赔率。
1.医疗费为已发生医疗费用。2.误工费为误工时间乘收入标准。3.住院伙食补助费为住院时间乘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5.伤残生活补助费为伤残等级乘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
商业第三者险赔偿的范围包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