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主张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有: 1.双方责任因素,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
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交警主持调解,调解人员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之后分析各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调解达成一致后出具调解书。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包括有其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问题: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向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所依据的标准。全国各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不一样,要根据具体所在地区进行判定。主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1、如果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如果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分配如下: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顺序为: 1、因交通事故发生损害造成他人损害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由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损害赔偿项目、数额、各方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等。调解书经事故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