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判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在于我国《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无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可以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
合同中约定了资金占用费为利息赔偿性质的,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36%,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的法律依据如下: 1、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房地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应当赔偿房地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包
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指的是定金法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及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在一物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只要每个买卖合同都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
履行的优先顺序是先行受领人、先行办理登记人、合同先后成立顺序等。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卖人就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有: 1、无订立合同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例如房屋与土地分离买卖等; 3、买卖双方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目的,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所谓的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一项财产的出卖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形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债权债务关系,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容上相互重叠。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的属于无效合同: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
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该条规定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